安全電壓是防止觸電事故的基本措施之一,安全電壓去決定于人體允許的電流和人體電阻,是制定安全措施的依據,也是低壓電氣安全方面的一個基準值。很多低壓電氣設備都需要根據這個基準進行設計的和制造,所以安全電壓標準也是制定低壓電氣規范規程的重要依據。
一、安全電壓
1983年7月27日,國家標準局發布了GB3805-83安全電壓標準,1984年5月1日正式實施,安全電壓內容是我們了解和正確使用安全電壓的重要依據,它的主要內容是:為防止觸電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電源供電的電壓系列,這個電壓的上限值是正常和故障情況下,任何兩導體間或任意導體與地之間均不得超過交流有效值50伏。
國外標準安全電壓沒有一個統一的名詞,其數值是差別也比較大,但國際上的基本觀點是,從人的直接接觸保護來講,上限為交流有效值25伏最為安全,但從電氣設備的設計和制造來講是很困難的,從經濟和技術上講是行不通的。這樣就必須把安全電壓的上限值適當提高,用一些附加條件來保證人身安全。
我國安全電壓要求同時滿足以下四項:
1、安全電壓是用于防止觸電事故的。
2、安全電壓是有附加條件的,即必須由特定電源供電,也就是必須實行電氣上的隔離。
3、安全電壓不是單純的一個值,而是一個系列,這個系列上的上限值是交流有效值50幅。這個上限值不論在正常或者故障情況下均不得超過。
4、安全電壓的上限值,是指任何兩個導體間或任一導體與地之間的電位差。
二、安全電壓系列
在全國各行業中,環境條件使用條件各有差異,所以對安全電壓值的要求有所不同,為適應不同的條件,滿足各行業,各地區的要求,在交流有效值50伏這個上限值之下,分為42伏、36伏、24伏、12伏、6伏五個等級.
雖然有了安全電壓等級,但是只有合理選用才能防止觸電。安全電壓是防止觸電的重要措施,但這并不意味著所有觸電危險場所都必須采用安全電壓,以手持電動工具為例,它雖然有觸電危險,即使在較危險的場所下使用,也不一定都采取安全電壓事實上,還有用220伏的工具,但必須采用其他有效措施,如采用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加強個體防護及采用觸電保護器等。
安全電壓的選用是一個涉及范圍很廣的問題,在使用的同時,要考慮使用場所、操作人員條件、供電方式、使用方法、線路狀況、天氣氣候、相對濕度等很多因素。究竟怎樣正確選用,目前在國際和國內的標準和規程上都沒有十分明確的要求。但目前使用時應首先考慮工作環境和作業場所的危險程度,對于安全電壓等級的選用僅提出以下參考意見;
1、42伏等級適用于有觸電危險場所的手持電動工具的用電設備上。
2、36伏等級,適用于手持行燈高度不足兩米五的照明燈、礦井、多導電粉塵場所等危險環境。
3、24伏以下等級適用于某些具有人體可能偶然觸及帶電體的用電設備,例如工作場地狹窄動作困難相對濕度過高金屬容器內的手持照明燈及用電設備等。
二、應該注意的問題:
人們習慣地把安全電壓當作人體長時間直接接觸,也不會有危險的電壓,這是一種誤解。安全電壓的接觸是有時間限制的,以36伏為例,人身允許接觸電壓和人體允許電流所允許持續時間是三到十秒。可見安全電壓是有條件的,它也是相對安全。不是絕對安全,為了正確理解我國的安全電壓,在使用和安裝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安全電壓的線路應該是懸浮式的,系在安裝過程中,電路必須大地、中性線、水管、暖氣管及設備外殼和保護線等等,實行電氣上的隔離,因為這些設施并不是始終保持零電位,有時甚至會升高到危險電位水平。
2、在使用24伏以上(不含24伏)等級的安全電壓設備,不允許人體觸及裸露的帶電體及必須采用防止直接接觸帶電體的保護措施。
3、安全電壓必須采用特定電源供電。所謂特定電源,是指除了獨立電源(如發電機)以外,主要采用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也可以采用安裝擊穿保險器等措施,防止高電壓竄入。
4、安全電壓僅適用于陸地上(包括船舶上),不適用于水中等特殊場所,如某些醫療設備有帶電部分深入人體內,而人體內電阻比人體外電阻小得多,需要做特殊考慮.
5、安全電壓適用于50到500赫茲的頻率范圍.
不注意上述情況,沒有附加條件,而反之將電壓降低的供電方式不是安全電壓的供電方式,一般認為電壓低就安全的概念,是不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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