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政部網站獲悉,近日,財政部印發《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簡稱《規程》)。《規程》明確,地方應當公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四本預算,不得少公開、不公開應當公開的事項,做到地方政府預算體系公開的全覆蓋。
《規程》提出,公開的四本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至少公開收入(包括債務收入)、支出(包括支出結余和結轉支出)、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一般債務限額和余額等6張報表。政府性基金預算至少公開收入、支出、轉移支付、專項債務限額和余額等4張報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以及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至少公開收入、支出2張報表。
《規程》明確,公開的內容應當細化。其中本級支出應當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如教育支出要細化公開到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約20多個項。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應當公開到經濟分類,如工資、辦公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款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應當分地區、分項目公開。本級匯總的“三公”經費,公開預算總額,以及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區分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兩項)、公務接待費分項數額。此外,公開預決算時要進行解讀說明。比如,對社會公眾關心的“三公”經費、轉移支付、政府債務、預算績效等重要事項,要求地方政府在公開預算時進行解釋、說明。
據悉,《規程》堅持問題導向,對地方預決算公開原則、基本要求、部門職責、公開時間、公開內容、公開方式等做出了明確規定,著力解決地方預決算公開存在的問題,努力使地方公開的預決算公眾找得到、看得懂、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