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就業是13億多人口最大的民生,也是經濟發展最基本的支撐。面對就業形勢的新變化和新挑戰,必須把就業作為重中之重,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決打好穩定和擴大就業的硬仗。
近些年來,除了傳統的就業渠道外,隨著新興經濟的興起,如電子商務、網約車、外賣送餐等平臺經濟、分享經濟的新發展,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開辟了新的就業渠道。
在日前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一系列數據顯示,2017年一季度中國的就業形勢呈現向好態勢。一季度城鎮新增就業334萬人,比去年同期多增了16萬人,就業開局良好。城鎮新增就業連續四年都在130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調查失業率也都維持在低位運行,取得這樣的成績可謂是來之不易。而且,這其中新興經濟體在促進就業方面更是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推進經濟升級轉型,新興經濟業態蓬勃發展。但可以看到,由于新興業態生長迅猛,其來不及或者是忽略了就業保障、用工規范性等問題,給就業者帶來諸多困擾。新就業形態存在流動性強、社保不規范、勞動關系模糊等問題,給就業者帶來一定的就業風險。
面對這種情況,筆者認為,除了需要人力市場不斷完善自身環境、企業在招聘員工時主動規避不合理行為之外,更為重要的是,政府部門要升級就業政策,完善就業宏觀環境,做好政策支持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尤其是在支持新興經濟消納就業勞動人口方面。
針對這些問題,《意見》一方面明確支持新興業態發展,提出改進新興業態準入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將鼓勵創業創新發展的優惠政策面向新興業態企業開放,符合條件的新興業態企業均可享受相關財政、信貸等優惠政策。《意見》還談到,要推動政府部門帶頭購買新興業態企業產品和服務。這表明,政府積極鼓勵新興經濟體吸納就業人群,而且明確了支持新就業形態發展的政策方向。
另外,《意見》要求,從業者與新興業態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要依法為其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企業吸納就業扶持政策。其他從業者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養老、醫療保險和繳納住房公積金,探索適應靈活就業人員的失業、工傷保險保障方式,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靈活就業、自主創業扶持政策。這一方面解決了就業靈活性和勞動權益保障之間的協調問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充分挖掘就業潛力。
當然,此次《意見》中關于支持新就業態勢發展,是基于平臺經濟、眾包經濟、分享經濟等創新發展,通過完善政策引導和行政監管,從而為新興經濟體消納就業勞動力,從政策上給予充分的支持和鼓勵。不過,對于詳細就業政策的出臺和落實,還需要各部門之間通力配合,而且新興經濟體也應更加主動地完善自身用工和社保等制度,這樣才能真正留住就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