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消費者,是指為了滿足自身生活需要以及維持其生存發展,而購買、使用商品與勞務的個體社會成員。通俗地說,就是自己花錢進行購買行為的人,只要在社會中生活,每個人都在不斷地消耗生活資料,任何人都可以說是消費者。那么從燈飾照明品牌來說,消費者不僅決定著燈飾照明品牌生產和再生產的目的,還決定著其生產和再生產的方向和前途。一方面,燈飾照明品牌生產燈飾照明,就是為了滿足消費者日益變化的消費需求,滿足人們物質生活乃至精神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只有符合消費者需求的生產,才是燈飾照明品牌進行經營和生產的方向,也才能保證企業長遠發展下去。反之,只會被“弱肉強食”的市場競爭所淘汰。因此,如何把脈消費者需求,滿足消費者需要,是當下以及未來燈飾照明品牌發展中必須“摸清楚”的問題。
社會在發展,生活在改善,在信息時代的當下,消費者的需求也在與日俱增中發生著日新月異的變化。最明顯的特征就是“天貓”、“京東”、“當當網”等網絡商城的興起。電商的發展,已經無疑劃下了一個創時代的意義。電商的興起正是因為在互聯網時代完美符合甚至引導了當下的消費習慣,從而受到了無數消費者的追捧,同時也正在步步緊逼地“瓦解”著傳統消費模式。
面對電商的強勢挑戰,燈飾照明品牌也在進行著創新式的摸索,“O2O模式”的誕生就是最好的證明。有實力的燈飾照明品牌也開始積極部署線上及線下的資源整合,以求最真實、最全面地貼近消費者的消費習慣,鞏固和拓寬自己的市場。在這一消費、市場的變化下,包括微營銷等在內的新營銷模式應運而生。
微營銷為燈飾照明品牌的營銷渠道注入了新活力,但是企業在進行試水時應該規避一些風險,盡量將微營銷的效力發揮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