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便捷的代步工具,電動自行車自出現以來,受到不少人的青睞。然而,電動自行車在方便生活的同時,也逐漸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
1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報批稿(以下簡稱新國標)。修訂后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含電池在內的整車質量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而記者走訪瀏陽多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店時發現,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大多是“超標車”。
在售電動自行車多數超標
1月18日,記者來到位于花炮大道附近的一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店。店主黃先生介紹,店里的電動自行車價位從1000元到3000元不等。他挑選了一款具有速度檔位調節功能的電動自行車向記者演示,撥至最高3檔(最高檔)時,電動自行車儀表盤顯示,這輛車的時速能達到50公里每小時。
“一般來我們這里購買電動自行車的顧客主要就是看速度和續航能力。”黃先生表示,店里的電動自行車普遍都能跑到50公里每小時,配置好一點的電動自行車甚至能跑到60公里每小時,續航能力則從50公里到20公里不等。
隨后,記者又來到位于石霜路的一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店。這里既售賣新車,也售賣二手電動自行車。“這些二手車速度還是可以的,跑30公里每小時沒問題,就是續航差一點。”店主陳先生告訴記者,無論是新車還是二手車,電動自行車的車重普遍在45公斤左右,車型較大的普遍超過55公斤。
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最新公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為25公里每小時,整車質量(含電池)最高55公斤,必須要有腳蹬,記者發現,我市目前在售的電動自行車多數屬于“超標車”。
超標電動自行車將不能上路
快遞員周先生從事快遞行業近2年,電動自行車是他每天工作必不可少的的交通工具。按照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他的電動自行車無論在車重還是車速上都是不折不扣的“超標車”。
“車型必須要大一點才方便裝貨,速度太慢,不但影響送貨效率,裝大件包裹時可能都拉不動。”得知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后,周先生顯得非常無奈,表示新標太過于嚴苛,“按照這個標準,目前我們大多數電動自行車都是不達標的。”
新國標出臺后,市民手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還能上路嗎?對此,瀏陽市交警大隊法治處教中隊指導員陳輝表示,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超標車”是不能夠上路行駛,交警一旦發現可以進行查處。
那么已經售出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該如何處理呢?據了解,新國標從發布到正式實施擬設置半年到1年的過渡期。正式實施后,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