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作為傳統的營銷手段和品牌推廣方式,是企業開拓市場和提升知名度時采用的最直接的方式,投放紙媒、電視媒體、網絡媒體,以及請代言人宣傳等則是企業重要的廣告渠道。而這套規則和模式同樣適用于紅木家具行業,甚至隨著自媒體、新媒體等方式的出現,有了新的演變和表現形式。
廣告覆蓋率雖廣宣傳做不到位
紅木家具終端市場上經常會有經銷商關于廠家的廣告宣傳做得不到位,導致所代理的品牌由于知名度不高很難打開銷路的抱怨;但面對這些抱怨,很多紅木家具企業也覺得十分冤枉,認為該做的廣告支持企業都做了,并且關于廣告這方面的預算費用實打實地都花出去,卻還是被認為無作為。這不僅體現了經銷商和企業對廣告投放范圍和反饋方面的斷層,也從側面反映了紅木家具行業的廣告很難做出效果的現狀。
眾所周知,電視平臺的廣告由于覆蓋率廣,受眾范圍全面是最受各類企業青睞的廣告投放方式,特別是上星衛視等頻道黃金時段的廣告段更是炙手可熱,也很容易出效果。但對體量多為中小企業的紅木家具行業來說,在這些時段投放廣告所需要的費用投入太過巨大,很少有紅木家具企業能負擔的了。于是一些紅木家具品牌最后會選擇在央視非黃金頻道的垃圾時段或地方性平臺投入廣告,然而廣告費花了不少,效果卻并不好。
而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新媒體的興起,微信廣告、影視植入式廣告、網絡軟文宣傳、綜藝節目冠名等廣告模式也越來越多地有紅木家具企業涉足。但盡管廣告方式和投放渠道變得越來越豐富,還是無法避免上述經銷商抱怨和企業委屈的情況出現。糾其原因,是企業將廣告和營銷割裂開,單純強調廣告,沒有后續的營銷方案配合推廣和做好市場穩固,最后只能收獲“曇花一現”的宣傳效果。
事實上,紅木家具企業需要明白的是,當產品競爭不激烈或者品牌剛進入市場競爭的初期,廣告對于產品銷售和品牌提升的拉動作用確實很明顯,但是當行業環境原來越成熟,企業的發展也進入了正軌,企業內部越來越多的成為一個完整的體系來運作,到了與同行進行比細節,比管理的競爭階段時。廣告還是有效的,但是能夠發揮的作用變得有限,尤其是經銷商的范圍被無限擴大后。品牌的競爭結果開始跟企業的營銷戰略、組織架構、渠道特點、企業文化等有著密切的關聯。
所以說,做廣告并不是目的,而只是終端營銷的一個環節,中間需要有序銜接與周密策劃讓其發揮最持久的效應。因此,紅木家具品牌和經銷商都不應該把寶僅僅壓在做廣告這個單一事件上。而是要從紅木家具產品自身的特點出發,用最貼近消費群體的現實生活,體現紅木家具產品的功能和特性的方式讓消費者對品牌有一個簡單的印象,之后以務實的企業精神、高附加值的產品、完善的服務來打造品牌的知名度和培養消費者的忠誠度,才真正實現了廣告宣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