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平臺同賽道競爭加劇,中小商家疲于應對“二選一”。
12月19日,在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2020年年會上,夢餉集團法務總監劉娜提到,“二選一”對商家造成很大影響,使原本深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商家發展變得難上加難。
“從8月開始,我們公司通過微信、電話的形式收到上百家商家反饋,被唯品會要求在我們平臺下架相關商品。舉個例子,有一個商家兩個月內被反復上架下架五六次,商家非常疲憊,不但遭受經濟損失,還會影響他們的長久發展。”劉娜說道。
夢餉集團的前身為愛庫存,其聲稱已擁有注冊店主超200萬,累計銷售品牌商品超2.5億件,各項營業指標連年數倍增長。
唯品會主營互聯網在線銷售品牌折扣商品。據唯品會今年的第三季度財報,其凈營收達232億元,同比增長18.2%。兩個電商平臺均處于迅速擴張期間,而較大程度的品類重疊加劇了兩方競爭。
劉娜表示,“二選一”違規競爭從8月份一直持續至現在,雖然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嚴厲打擊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行為,但直至前幾日,依然有一些品牌被強迫要求下架,“二選一”仍在進行。
近年來,中國平臺經濟持續繁榮。大量經營者入駐平臺,并依托于此開展經營活動。然而,電商平臺為鞏固競爭優勢,限制甚至強迫平臺內商家只能與自己開展交易,不能到其他平臺上經營,“二選一”讓不少中小商家不堪其擾。
據媒體報道,夢餉集團此前曾發表抵制唯品會不正當競爭聲明,其中顯示,唯品會明令要求商家不得與愛庫存繼續合作,并對商家商品進行日常巡查,一經發現在愛庫存繼續有售,即對商家進行通告懲戒,甚至直接下架該商家在唯品會在售商品。
根據夢餉集團最近公開信息顯示,目前平臺共有超500個品牌商家受到唯品會“二選一”影響,僅在2020年11月,愛庫存平臺受到該事件影響的服飾類品牌商家接近150家,商家、店主和消費者的利益同時受損。
“‘二選一’違規競爭表面是大平臺之間的利益沖突,其實受傷害最深的是那些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中小商家。‘二選一’通過打擊其它競爭平臺,制造一家獨大的局面,不僅壓縮了商家的渠道選擇權利,也漠視了商家多渠道多平臺發展意愿,同時還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阻礙了行業的發展。”劉娜說。
其實,類似“二選一”違規競爭早已不是新現象,在電商大促的重要節點尤甚。京東法律研究院院長李麗提到,“二選一”具體表現形式包括:要求商家退店、不允許參加促銷活動、要求商品下架、限制商品價格等。
“二選一”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旦平臺強制商家進行“二選一”,平臺可以通過算法向配合的商家提供更多的交易機會,不配合的商家將被排除在消費者挑選商品的視野之外,由此損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9條: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2019年11月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曾在浙江省杭州市召開“規范網絡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召集京東、快手、美團、拼多多、蘇寧、阿里巴巴、云集、唯品會、1藥網等20多家互聯網平臺企業參會,指出網絡經營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其中特別強調了互聯網領域 “二選一”、“獨家交易”是《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禁止的行為。
可以注意到,政策正著意規范互聯網競爭問題。
12月16日至18日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2020年12月2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針對目前的互聯網企業競爭方式,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李青表示,中國現有法律和政策框架,為規范互聯網競爭秩序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思路,包括《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價格法》《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市場監管總局對于該領域的監管職能也已比較全面。
此外,監管方式亦在發生變化。李青表示,監管部門從過去的不同部門聯合執法,轉變為監管總局內各司局之間的內部協調,降低監管成本的同時提高了監管效率,為規范互聯網競爭提供了有力監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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