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的對象有房屋建筑,如紀念建筑、陵墓建筑、園林建筑和建筑小品等。照明設計時,要根據不同的建筑形式、布局和風格充分反映出建筑的性質、結構和材料特征、時代風貌、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
近年來,城市對亮化照明的要求越來越理想化,如今城市的亮化照明包含市政項目、地產范圍、文旅小鎮、園林景區都已經明確的追求藝術美,期望根據藝術美、獨特性來提升辨識度、提高社會價值。
在今天的照明設計中,照明方法有三類:直接照明、間接照明和演繹照明。
直接照明設計
直接照明是空間中主要的照明方式,可以作為基礎、功能、裝飾等照明方式。但根據空間和使用要求,照明形式有所不同。
工作空間主要是提高工作效率;酒店照明除了考慮使用功能外,還應考慮營造安靜的環境,降低亮度和照度。另外,直接照明也可以兼顧裝飾照明。
間接照明設計
間接照明一般用作輔助照明和裝飾照明,但也可用作小空間或對照明亮度要求不高的空間的基本照明。
當用作基本照明時,更多的應用場景是樓梯臺階和扶手。但要注意地面鋪裝的材質,避免光源反射造成眩光。
演繹照明設計
演繹照明不同于直接照明的實用性,演繹照明主要是為了營造氛圍,可以營造場景、戲劇性、藝術性、創意性、技術性的空間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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