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銷環境中,汽車照明企業需加強品牌營銷的新意,切勿復制營銷。
模式,僅是一種策略和方式而已,猶如一個醫病的處方。模式之后,是企業文化、流程、組織架構、考核、盈利方式、流程、制度、價值主張等一系列組織上層建筑形成的組織狀態作為支撐和保障的。相同模式在不同企業的營銷效率絕不會是相同的。模式的營銷魅力體現于與組織機能的匹配所表現出來的綜合合力來決定的。模式的復制,得認清自己企業的基本情況,結合市場和品牌的相關指數,整體權衡,而后決策復制的層面。
營銷模式是有其固有基因的,也就是營銷模式的四個核心組成:價值主張、盈利方式、資源匹配、流程保障。任何營銷模式的變化,都是在此四個元素中權重與排列的變化組合中。站在基因角度,挖掘認識泊來的營銷模式,其認識理解程度就可以堪稱深刻了。而后結合企業與品牌實際情況,就每個元素進行衡量,評估其結合市場后的結果踐行率,以結果來決策企業的復制程度。
營銷模式是具有靈魂的。成功營銷模式的設計,來自于市場實際和營銷人員的智慧。不同的營銷模式所映襯的是不同的價值觀和汽車照明企業文化。對營銷模式運營的把握來自于營銷決策者,決策者對于營銷模式的靈魂感應關系到營銷模式的效率和結果。“似我形者死,入我魂者生”,說的就是對營銷模式靈魂的把握。一個企業模式的靈魂就是創造者也不一定能帶走,他是根治于企業中的,更何況復制者?
營銷模式是不斷發展和變化的。營銷模式是服務于市場的,市場的基本情況變化了,營銷模式也要契合市場的變化而變,如此方能適應市場而活力長青。模式無優劣之分,不同汽車照明企業踐行著不同的模式,只要站在適應性、可控性以及效果的角度去評估,有價值便是好的營銷模式。以此標準去選擇復制還是創新,筆者認為是一種務實的方式。
汽車照明營銷模式的復制,境界高者,可以“青出于藍而勝于藍”;手法拙者,則拘泥表面,留于名言、公案,惑纏在幻象之中而不能自拔最終成為營銷行業的笑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