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在北京蘇寧易購銷售有限公司購買的熱水器存在質量問題,消費者李女士以產品責任糾紛為由,將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退還熱水器貨款6448元并賠償損失7673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李女士訴稱,2014年6月14日,李女士從北京蘇寧易購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臺熱水器。2018年12月29日,李女士家中無人,小區物業電話通知其房間跑水,李女士趕回家后發現是熱水器內部漏水,將房屋浸泡,造成其房屋內門、家具、地磚損壞,還造成樓下兩名住戶房屋屋頂、墻地磚等損壞。樓下鄰居多次向李女士主張賠償。事件發生后,李女士多次找熱水器的廠家要求賠償,但都拒絕賠償,只同意更換熱水器的機芯。
原告李女士認為,本次事故的發生是因為熱水器產品缺陷造成漏水,導致其房屋、家具、門損壞,也導致樓下房屋損失,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其可以向銷售者主張賠償。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