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往往通過城市建筑去評判一個城市的美麗。比如:布拉格的新藝術流派、巴塞羅那的高迪建筑集合、或者彰顯芝加哥特色的城市元素。當然.一說起這幾個城市,這些畫面或標志性建筑物總是會不由自主地出現在人們的腦海中,尤其是在白天。但是越來越多的城市夜景或夜生活也被歸納到城市生活特色中去,太陽的落下不代表城市生活的結束。
城市照明設計的藝術創作,好像繪畫大師作畫,通常會用強烈的對比來定義空間、體積,從而把人們的視覺引導到要表達的重點和核心上,使主題更加突出,重點更加明確,這就是明暗相間所帶來的作用。那么城市照明設計師也應該從中得到啟示:用相得益彰的光亮和黑暗指導自己的設計,打開設計思路,從設計理念上認識少用光,用好光,營造有秩序的光,舒適的光,安靜的光,干凈的光,耐人回味的光。
城市景觀照明已經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歷史階段。從“亮化”到“靚”化,直至今日的“量化”,是形勢發展的必然,也是城市照明設計實踐成果與經驗的積累。城市夜景照明要突出重點,不能把夜景照明簡單理解為地毯式的城市全部亮化,要注重“點”與“面”的結合。應放棄“不夜城”理念和反思“光污染”危害。
在現代照明設計中,運用燈光的揚抑、隱現、虛實、動靜以及控制投光角度和范圍,以建立光的構圖、秩序、節奏等,可以**渲染空間的變幻效果。通過明暗對比,在一片環境亮度較低的背景中突出明視效應,吸引人們的注意力。
當采用漫射光作為空間的整體照明時,使空間有擴大之感;直射光線能加強物體的陰影以及光影對比,使空間立體感得到加強;通過不同光的特性及亮度的不同分布,可以強調希望注意的地方,也可以用來削弱不希望被注意的次要地方;照明還能改變空間的虛實,使物體和地面脫離,形成懸浮的效果。這些不同的燈光照明方式都起到了豐富空間內容、增強空間感的作用,從而使夜景景觀環境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和美化。
國外許多城市的夜景照明,總的感覺不是亮化,而是“暗化”。
如意大利人對羅馬夜晚“暗淡”的解釋是:“這個擁有輝煌歷史的城市,不需要再用人工來增光”。如巴黎的艾菲爾鐵塔在夜間光芒四射,是因為它是標志性景點,而離它不遠的塞納河就是幽暗的。一個城市全亮不如幾個點亮,但“點亮”,也要亮得有依據,以人居是否適宜和與城市文化是否合拍為前提。商業街不一定非要搞成“燈光隧道”,這會使購物者有一種站在舞臺上的不自在。
商業街的夜間照明不能太夸張,適度和諧才好。日本銀座是世界有名的商業街,但也不是五彩繽紛和光彩奪目的,而是較為暗淡,這是他們有意消除一種浮華和煩躁的燈紅酒綠,給購物者一種樸實無華的“回家”感受。
廣泛而言,燈光藝術并沒有在大范圍內得到更多的關注,這一領域的藝術家也較少,但當燈光藝術節介入到城市建設和美學中,便讓燈光藝術有了更大的發展空間。上海視覺藝術學院公共藝術專業負責人、策展人劉毅表示,燈光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可以提供藝術家更多的公共藝術實踐機會,來參與到城市的公共空間創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