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光是不能被觸摸的,但照明中使用的光是形態和載體。
在現代企業展廳設計中,很多人認為燈具與環境不協調,燈光對人的身心有積極的影響,照明控制是合理的。因此,許多展覽廳的設計缺乏科學、舒適的照明設計。下列是展館設計的參考。
01光的形狀
光的形式通過照明工具模制,發光體,照明工具分為燈和間接照明工具。燈發光基本兩種:集中光,漫射光。使用兩種不同的光束顯示不同的結果。通過發光體形狀,可以有效地在展示設計中展現氣氛,用于聚焦照明,實現更突出的主題,獨特的視覺效果。
02光的環境
塑造在照明設計中,不同的演示主題需要不同的光環境。您需要使用大量的想象力和不同的光線來塑造不同的藝術主題。
03光和顏色的表達
光的顏色可以用顏色來表達。理論和實踐證明,光源的顏色與其色溫不同,這給人一種寒冷或溫暖的感覺。色溫超過5000K,經常稱為冷色,色溫為3,3005000K為中間,經常呼叫中心色;色溫低于3300K,通常稱為暖色。
不同的照明顏色可以實現不同的視覺效果在相同色溫的光源下,當其照度不在同一時間時,人的感覺也不同。通常低顏色的光在低照度下是非常愉快的,而在高照度下,它使人感到過度刺激。光的高色在低照度下是黑暗的,在高照度下是令人愉快的。
04光與影之間的連接
光與影密不可分,具有豐富的藝術表現力。陰影的藝術魅力來源于舞臺燈光設計,廣泛應用于現代示范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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