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0日,正直中秋佳節之際,A股上市公司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3515,簡稱“歐普照明”)發布《關于實際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動人及一致行動人之間內部轉讓達到1%的提示性公告》,對外披露實際控制人之一馬秀慧女士,基于資產規劃需要,將其所持歐普照明的部分股份轉讓給其家族信托下設的有限合伙企業上海峰岳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上海峰岳”)。
歐普照明由馬秀慧女士及其丈夫王耀海先生于1996年在“中國燈飾之都”的中山古鎮創辦,歐普照明堅持“超越所見”的品牌理念,以“用光創造價值”為企業使命,以“打造全球化照明企業”為宏偉愿景。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成長成為中國照明行業的領軍企業,并在亞太、歐洲、中東、南非等七十多個國家和地區開展業務。歐普照明于2016年8月19日成功登陸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正式掛牌上市,成為A股上市公司。
歐普照明的實際控制人為馬秀慧女士及其丈夫王耀海先生,夫妻二人及其設立的家族控股公司中山市歐普投資有限公司合計持有歐普照明83%的股份。
在本次股權調整前,歐普照明的實際控制人及其家族控股公司持股結構如下:
在本次股權調整后,歐普照明的實際控制人及其家族信托、家族控股公司持股結構如下:
根據公開披露信息,歐普照明的實際控制人馬秀慧設立的家族信托基本情況如下:
在股票置入方式上,馬秀慧女士選擇了股票大宗交易的方式,將歐普照明1.01%股份(7,600,000股)以14.48元/股轉讓予上海峰岳,交易價格為1.1億余元。受限于A股股票非交易過戶模式尚未適用于家族信托資產置入,因此交易過戶成為不得已之選擇,若關注歐普照明的股票價格走勢,此時正值歐普股價的低位,此時選擇進行資產交易過戶,是一個相對低(稅務)成本的時間區間。
在信托下屬結構中,馬秀慧、王耀海家族并非選擇將歐普照明的股票直接置入由信托計劃持有,而是選擇通過家族信托下設特殊目的企業(SPV)上海峰岳,由上海峰岳承接歐普照明的股票,而上海峰岳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則為馬秀慧、王耀海實際控制的中山市歐普投資有限公司,通過該結構安排以及信托投資條款的設置,上海峰岳及其所持歐普照明股票的控制權歸屬于馬秀慧、王耀海家族,上海峰岳在資本市場意義上應視為馬秀慧女士的一致行動人。
本次頂層結構的重組,明顯可以看出屬于馬秀慧、王耀海家族對于家族信托的試水,僅將1.01%股份置入到家族信托結構之下,占其家族對于歐普照明的總持股比例較小一部分。
馬秀慧、王耀海家族設立的光信·國昱1號家族信托,實際反映了很多超高凈值的企業家與財富家族關于財富保護、管理與傳承的思考,其中如下事項屬于值得許多持有A股資產的財富家族參考的模式:
1、通過信托下設SPV結構及信托條款的有效籌劃,通過結構與機制保障家族信托最終(間接)持有的A股股份資產控制權依舊掌握在家族手中,使得企業家、財富家族關注的控制權在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情況下依舊得以保留與有效行使,有利于家族財富的長期保護、管理與傳承。
2、對于一些A股公司的實控人而言,信托下設實控人控制的SPV結構承接股份,該模式下的交易屬于公司實際控制人一致行動人之間的內部轉讓,不涉及向市場減持,不觸及要約收購,亦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的合計持股數量和比例發生變化,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而實控人家族通過信托結構持股通常反映其長期持股意愿,在一般意義上也展示家族對于上市公司未來的信心。
3、選擇合適的信托設立與股票置入時間,有利于成本尤其是稅務成本的控制與資金流的安排。
4、先行試水小規模的A股股票資產置入到信托架構之中,一方面促使一代企業家和二代接班人逐步熟悉信托架構持股與管理的模式,另一方面也可以以較低的成本進行調整甚至是重構,為未來的財富規劃與安排留有余地。
當年的天之嬌女馬秀慧,毅然選擇嫁給愛情,與王耀海一同南下,闖蕩出一番事業,也收獲了美滿的愛情。而在家族財富的管理與傳承上,馬秀慧再次體現其氣魄,敢于嘗試,選擇試水家族信托進行A股資產的持有、管理與傳承,為許多財富家族的財富傳承選擇“打了個樣”。
在頂層結構的選擇上,家族信托+SPV(特殊目的企業)的架構是當下更為穩定及保障長久規劃有效實施的法律架構,對于經營性資產如企業股票、股權而言是較為先進的財富持有與傳承工具。
筆者相信,未來定然有更多的企業家與財富家族選擇股權類家族信托進行財富的規劃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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